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85.“祂要作王,直到时代的时代”表示祂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,直到永远。这从“作王”和“直到时代的时代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作王”当论及主时,是指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(对此,我们稍后会提到);“直到时代的时代”是指直到永远。“直到时代的时代”表示直到永远,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,灵义则与它相对应。圣言的属世意义是由诸如在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的,这些事物一般与时间和空间,以及地方和人有关;“时代的时代”属于时间,在灵义上对应于永恒。在论述信与仁在教会传播的地方,“代代”也一样。
“作王”当论及主时,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拥有权柄,因为权柄论及良善,作王论及真理,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“主”,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“王”。这就是为何圣言处处提到这两个词,即权柄和国,或拥有权柄和作王,如在以下经文中。弥迦书:
锡安女子的山冈哪,从前的权柄,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必回归与你。(弥迦书4:8)
由于“锡安女子”表示属天教会,属天教会的本质是爱之良善,所以“权柄”论及它,而“国”因表示属灵教会而适用于“耶路撒冷女子”,属灵教会的本质是教义真理。
诗篇:
你的国是所有时代的国,你的权柄直到代代。(诗篇145:13)
但以理书:
有权柄、荣耀、国度赐给人子。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,祂的国度必不毁灭。(但以理书7:14)
同一先知书:
国度、权柄和诸国的威严,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。(但以理书7:27)
在这些经文中,“权柄”论及良善,因为主凭良善而被称为“主”,“国度”论及真理,因为主凭真理而被称为“王”,如在启示录:
骑在白马上的有名字写在祂衣服和大腿上,就是万王之王,万主之主。(启示录19:16)
“万王之王”是指着“衣服”上的名字说的,“万主之主”是指着“大腿”上的名字说的,而“衣服”表示真理,在此表示神性真理,因为所指的是主;“大腿”表示良善,在此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。在诗篇,这同样适用于人:
地上的君王都列阵,掌权的一同算计。(诗篇2:2)
由此可见,“要作王,直到时代的时代”具体表示什么。“国”表示在教义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(可参看AE 48节);因此,“作王”只属于主,当论及人时,它表示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,并拥有由此而来的抵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能力(AE 333节)。
330.前面说过,人越避开邪恶,就越意愿良善,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。事实上,邪恶来自地狱,良善来自天堂。因此,地狱,即邪恶,越被移除,天堂就越靠近,人就越专注于良善。情况就是这样,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,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。例如一个人:
(1)越不拜别神,就越拜真神。
(2)越不妄称神的名,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。
(3)越不想杀人,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,就越希望邻舍好。
(4)越不想通奸,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。
(5)越不想偷盗,就越追求诚实。
(6)越不想作假见证,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。
(7和8)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,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。
由此清楚可知,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。因此,保罗说:
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像那不可通奸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作假见证,不可贪婪,或有别的诫命,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。爱不作恶事害邻舍;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。(罗马书13:8-10)
对此,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:
(1)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,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;但人越避恶如罪,就越不凭自己,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。
(2)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,并与它们争战;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,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,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,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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